各有关单位:
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常年接受申报,不定期下达。2010年第一批已下达,第二批拟在6月底下达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
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务,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技人员。优先选择获得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百人计划”等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或对广东相关产业熟悉,与广东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。
二、推荐方式和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,请于2010年4月23日前登陆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tpy.gdstc.gov.cn/userlogin.aspx)完成网络申报程序,具体流程请参考附件。
2、请打印有水印号的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》1式3份、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》1式5份,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交科研处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黄静霞、朱长盛
电 话:0754-82902813
电子邮箱:o_kyc@stu.edu.cn
附件:
申请流程.doc